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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02-19 来源:防火板规格

产品详情

  ②住所: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国家电投集团科学技术探讨研究院有限公司院内B座5-7层。

  ⑥主营业务: 出版物零售,核电、火电、水电、新能源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软件开发;技术检验测试;销售软件、专用设备、文化用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出版物零售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以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可以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⑥主营业务: 工程和技术探讨研究与实验发展,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交流、转让、推广等

  ⑥主营业务:信息系统集成、软件设计、开发;数据处理及存储业务;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物联网服务、电子商务服务;网络、通信、智能化;设备租赁;电信业务;

  ⑦股东: 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其21.5081%股份,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78.4919%股份。

  ⑥主营业务: 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率节约能源研发技术;规划设计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环保咨询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运行效能评估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工程和技术探讨研究和试验发展;新兴能源研发技术;资源再生利用研发技术;碳减排、碳转化、碳封存研发技术;余热发电关键研发技术;余热余压余气利用研发技术;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在线能源监测研发技术;环境保护监测;生态资源监测;对外承包工程;土石方工程项目施工;智能控制管理系统集成;大数据服务;软件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模块设计;特定种类设备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测考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测绘服务;工程建设价格咨询业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电气安装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电力设施承装、承修、乘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项目施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

  ⑦股东: 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上海鲁源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鼎京投资有限公司

  ⑥主营业务: 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发电设备行业及环保领域、新能源领域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交流、技术推广;机电产品设计、制造及销售;生产经营电站自动控制系统;民用核安全设备和材料的设计、制造、销售、鉴定检验测试;发电设备性能检验测试与设备监理;电站及热能工程设计与咨询、设备成套、工程承包;非工程建设类对外承包工程(凭许可资质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⑥主营业务: 承接环境保护工程总承包及常规燃煤锅炉、火电机组烟气脱硫及相关附属工程的施工;工业污水处理项目的投资、经营管理以及工程建设项目的总承包;承接电站环保工程项目施工设计,设备成套、检修、维护等专项和专业方面技术服务;代理总公司技术转让给本公司受权范围以内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有关技术的进口业务;代理总公司进行电力、环保新技术、新产品研究开发、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石膏、石灰石、炉灰、粉煤灰、循环水药剂销售。

  ⑥主营业务: 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发电设备检修工程监理、发电设备技术改造工程监理;发电设备监造咨询、发电设备管理咨询、发电设备检修技术咨询服务;销售:电力设备及配件,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测绘服务;检验测试服务;电力行业高效率节约能源研发技术;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在线能源计量研发技术;在线能源监测研发技术;智能机器人的研发;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探讨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⑥主营业务: 研究电力设备,并提供有关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上门安装调试、维修维护服务;电力技术检验测试服务;材料检验测试、环境检验测试、电力设备检验测试、机械设备检验测试;计算机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研发技术、技术咨询。

  ⑥主营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出版物零售;水电、火电、输变电工程所需设备、各种电力设备及其配件的组织生产、供应、销售;接受委托承包电力建设成套设备项目;电力成套设备的监理、监造;其它有关工程成套设备的供应;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工程招标代理、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业务、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下的国际招标采购业务、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代理及货物和服务类招标代理业务;进出口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仓储、运输管理;电力成套设备的展销;技术开发;会议服务;物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销售办公用品、办公机械及耗材、办公家具、家用电器、食品、服装、鞋帽、日用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消防器材、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室内装饰材料、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日用杂货、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照相器材、通讯设备、电子科技类产品、体育用品、纺织品、钟表眼镜、化妆品、玩具、汽车配件。

  ⑥主营业务: 专门干烟气治理、生态修复、危(固)废治理、综合智慧能源等领域工程总承包及投资业务,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在环保工程设计、施工等领域拥有13项资质,形成了以烟气治理业务为核心,其它业务领域协同发展的格局。

  ⑦股东: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占股94.13%)、中冶赛迪集团有限公司(占股5.33%)、重庆川东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占股0.54%)

  ⑥主营业务: 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供电,售电,电能的输送与分配;热力生产和供应;电力高新技术研发;电力设备的销售;电力工程设计;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⑥主营业务:筹建发电及供热前期工程、粉煤灰及脱硫石膏综合利用和成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⑦股东:无。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的股东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

  ⑥主营业务: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施安装服务;固态废料治理;催化剂及其原材料的研发及设计、生产、销售(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厂烟气脱硝技术改造;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⑥主营业务: 电力设计、工程勘测考察、环保工程设计;电力工程总承包;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程建设项目咨询等

  ⑦股东: 山东鲁电能源发展有限公司50%;内蒙古鲁盈科技中心(有限合伙)30%;内蒙古鲁电和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0%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公司与控制股权的人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蒙东能源”)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法人等发生的交易属于公司的关联交易,下述相关交易方受蒙东能源控制,与公司形成关联交易。

  ⑥主营业务: 许可项目:煤炭开采;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公共铁路运输;天然水收集与分配;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水产养殖;自来水生产与供应;餐饮服务;住宿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热力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再生资源销售;煤炭洗选;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营销售卖(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水资源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铁路运输辅助活动;装卸搬运;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煤炭及制品销售;环保咨询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养和训练;工程管理服务;餐饮管理;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余热余压余气利用研发技术。(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⑦股东: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5% ,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5%。

  ⑥主营业务: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及配件、耗材、办公用品销售、通讯器材销售及服务;智能楼宇、网络工程;电子电器及维修;通讯业务;网络技术及互联网服务;宽带接入服务(安装、调试、运维)。

  ⑦股东: 北京中企时代科技有限公司的分公司,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北京中企时代科技有限公司93.0551%股份。

  ⑦股东: 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信建源股权互助基金(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⑥主营业务: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电力工程项目施工,防水防腐保温材料的生产与施工,钢结构件的生产与施工,锅炉安装、用于承受压力的管道安装与施工,建筑机构制造安装修理,公路维护、铁路维护,电机修理,预先制作的构件,设备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经销漂珠、干灰、粉煤灰;水泥缓凝剂,脱硫石膏球、建筑石膏粉、石膏墙板、石膏砌块、防火板,纸面石膏板、保温材料、各类阀门管件、钢管型材、劳保用品、五金电料、土产日杂、电线电缆;装卸搬运,国家计划外热力加工、销售,保洁服务,房屋、场地租赁,管道保温、塑钢门窗、轻钢彩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⑦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通辽市电力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工会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公司与间接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霍煤集团”)旗下相关法人拟发生的交易。

  ⑥主营业务: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仓储(限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零售(限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烟草制品零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酒类经营;住宿服务;出版物零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轮胎销售;电池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洗车服务;广告发布;煤炭及制品销售;肥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化工产品营销售卖(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电子过磅服务;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家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科技类产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针纺织品销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

  ⑦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51%;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9%;霍林郭勒市霍煤集团物资有限责任公司20%

  (四)履约能力:根据该关联人最近一期主要经营情况分析,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前述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采购总包配送工程物资定价原则:利用中电物资服务平台,采取委托集中采购方式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所需基建物资、生产物资,属化零为整的采购管理模式,通过发挥集中招标采购的规模优势,起到降低采购成本的目的。为有效控制工程建设价格和生产经营成本,以“集中招标、统一配送、有偿服务”为定价原则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交易方为采购上述物资提供了集中招标、统一配送服务,公司及子公司在采购合同中,在中标价(含税)基础之上,按照中标价(含税)的3%-7%比率向其支付招标、配送服务费,服务费与中标价(含税)之和即为供货合同金额。

  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增补关联交易预计期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的利用公司及重要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保证重要原材料的稳定供应,有利于巩固产业链一体化优势,因此存在交易的必要性。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易行为,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以市场定价为主要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公司向董事会提交《关于增补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核查,此次增补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我们大家都认为上述的关联交易事项确系公司生产经营事项,审议的各类关联交易均有明确的定价原则,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前述关联交易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向董事会提交《关于增补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核查,此次增补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我们大家都认为上述的关联交易事项确系公司生产经营事项,审议的各类关联交易均有明确的定价原则,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同时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在审核此项议案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认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实施了回避表决。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确认本次增补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确认增补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和法规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2023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议、2023年第七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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