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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名录修订对废铅蓄电池回收处理行业的影响

时间: 2024-01-17 来源:新闻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态废料对环境造成污染防治法》,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并于近日发布了关于征求意见的函。

  与2016年版《名录》相比,修订了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其中新增了废铅蓄电池运输环节,详细的细节内容如下:

  废铅蓄电池运输环节豁免对废铅蓄电池回收利用行业将产生哪些影响?带着该问题,资源强制回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连线了行业重点企业一探究竟。

  对铅蓄电池生产企业而言无疑是好消息。自2016年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以来,我国电池生产企业应承担废铅蓄电池回收利用的主体责任,运输环节豁免,意味着企业销售电池过程中,能够最终靠逆向物流把废铅蓄电池回收、运输回来,将大幅度降低企业运输成本和运输时间。

  据了解,目前持证单位规范回收铅蓄电池重量仅约占废电池产生总量的15%,可见规范回收比例很低,其根本原因是危废运输成本太高。而废铅蓄电池化学活性低,比新电池更安全。电池完整外壳,铅和酸液不外漏,对环境风险很小,因此运输环节实施豁免。这将减少1-1.5倍运输成本,提升公司回收市场竞争力,增加企业规范回收量和比例,对环保有利。

  根据电解液状态,铅蓄电池分为两类:一类为电池里面无流动电解液,如胶体铅蓄电池、阀控式密封铅蓄电池。另一类为富液电池,即电池里面含有流动状态的硫酸电解液。对于富液类废铅蓄电池在运送过程,若遇到磕碰或车祸等意外发生,废铅蓄电池一旦破损,铅和酸液外泄。因运输环节豁免,缺少专业的车辆、人员及应急预案处理解决措施,可能带来一系列环境问题。另一方面,运输环节豁免,是否等同于运输环节监管放松?行业内重点企业担忧的问题是,因监管放松后浑水摸鱼的再生铅熔炼企业增加,扰乱市场运营,加大环境风险。

  在意外发生后,首先责任如何划分,是否因发生意外事故加大对废旧铅蓄回收利用企业的处罚?其次,在意外发生后造成的环境危害谁来买单?最后,如果因事故发生,对周边的人员生命健康造成威胁谁来负责?以上问题是企业比较关心的问题。

  综上分析,废铅蓄电池回收处理行业最大的问题是运输成本高导致正规回收量严重偏低,废铅蓄电池回收应鼓励逆向物流,但要解决回收资质、车辆及专业技术人员等问题。因此,运输豁免对规范回收市场是重要举措,对环境管理和资源循环极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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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3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4日。列入本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根据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关于公开征求《国家危险废物名

  2020年11月25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修订发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名录》)。针对《名录》修订情况及使用的过程中常见的一些问题,《名录》编制组编写了解答材料(第二批),供《名录》使用中参考。

  铝电解槽主要由阴极糊料、阴极炭块、高铝耐火砖、黏土耐火砖、氮化硅砖、高强浇注料、干式防渗料、硅酸钙板和异型炭块等构成。在高温和化学腐蚀的作用下,上述炭、耐火材料和在允许电压下不导电的材料的化学和机械作用使得大修渣(以下简称SPL)的组分比较复杂。

  2020年11月25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修订发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新名录”),新名录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实施。新名录的发布有很多亮点,豁免管理范围的扩大对企业是一种利好,实施后有助于缓解企业危废管理的高压态势。就

  2020年11月25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修订发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名录》)。针对《名录》修订情况及使用的过程中常见的一些问题,《名录》编制组编写了解答材料,供《名录》使用中参考。1.新《名录》实施后,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和

  近日,由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共同修订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名录》)正式对外发布。《名录》主要编制人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黄泽春说,本次修订的根本原则、技术程序与前几个版本基本相同,主要差别是修订的工作方法,即把问题

  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卫健委修订发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2021版《名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共计列入危险废物467个种类,较2016版《名录》减少了12种,新增豁免16个种类危险废物。该《名录》的发布使之前关切的部分危险废物管理问题得以进

  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修订发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名录》)。针对《名录》修订情况,生态环境部固态废料与化学品司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一、《名录》修订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答:《名录》是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技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已于2020年11月5日经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全文如下:《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已于2020年11月5日经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何

  作为新修订的固态废料对环境造成污染防治法的配套规章,《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已经经过生态环境部常务会议审议并获得原则通过。生态环境部透露,包括《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在内,一批生态环保领域的规范性文件或将发布。这些规范性文件包括《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生态环境标

  基于有限的监管能力与复杂的废物性质之间的矛盾,《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出现显得十分有必要,危险废物豁免管理能够大大减少危险废物管理过程中的总体环境风险,提高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效率。

  大家好哦,欢迎来到小课堂今天是小课堂开讲的第一天,以后小课堂将会每周和大家见面,聊一聊你不曾关注的课内外小知识,侃一侃好像熟悉的专业小常识,欢迎各位在闲暇时间进来踩一下哦。《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豁免”内容的具体含义1)“全过程不”:全过程(各管理环节)均豁免,无需执行危险废

  1998年,我国首次印发实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环境保护部令第1号修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再次修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近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函征求关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的意见。修订稿中附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及附录

  危废包括很多塑料的包装容器、油类、各种化工品,这么多东西可都是有特殊的处理要求的,所以一定要弄清楚危废和固废的区别,否则后果很严重,要负刑事责任!别再傻傻地分不清了......以前中国个其他几个国家进口的洋垃圾中也有不少危废掺杂在里面,各种废弃的危险化学品躺在废塑料、废纸、尿布和生活垃圾中被

  01废弃的电视机、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电脑:俗称“四机一脑”,属于固态废料,属于废弃电器电子科技类产品,不属于危险废物。其他电子类废物如废弃的手机、IPAD、家用热水器、微波炉、电话机、其他电子科技类产品等,同样不属于危险废物。但是,从废弃“四机一脑”及其他电子废物中分离出来的铅玻璃、线路板、压

  1、关于焚烧飞灰的危害性何将焚烧飞灰列入危废名录?这个好解释,因为飞灰中含有二恶英,其富集的重金属浸出可能会带来环境问题。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飞灰在被捕集之前,在烟气中很容易富集二恶英、重金属等污染物(即含量高)。同时,生活垃圾飞灰的含氯量一般在百分之十几,这对应着较大的含盐量

  2016年版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相比2008年版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而言,一个最大的亮点就是增加了《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基于有限的监管能力与复杂的废物性质之间的矛盾,《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出现显得十分有必要,危险废物豁免管理能够大大减少危险废物管理过程中的总体环境风险,提高危险废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你厅《关于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豁免认定有关事项的请示》(鲁环发〔2018〕52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第五条关于“列入本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根据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

  2016年版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相比2008年版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而言,一个最大的亮点就是增加了《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基于有限的监管能力与复杂的废物性质之间的矛盾,《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出现显得十分有必要,危险废物豁免管理能够大大减少危险废物管理过程中的总体环境风险,提高危险废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公安部联合发布的2016年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已经在8月1日起开始实施。本次《名录》相对前两版更符合我国行业现状需要,加强了对危险废物的管理控制。中投顾问环保行业研究员侯宇轩介绍说,《名录》将大类部分做了调整,危险废物调整为46大类别479种,

  2016年《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对危险废物分为三大类: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危险废物、其他废物。三大类中以工业危险废物为主,占据总量的76%。根据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全国生态环境统计公报》,2019年我国产生工业危险废物8126万吨,综合处置利用量7539.3万吨,缺口达586.3万吨。考虑到国内企业的瞒报、漏报行为,我国的危废产生量可能会更多。2019年我国产生工业固态废料44.1亿吨,危险废物占固态废料的比重仅为1.8%,远低于发达国家5%以上的水平。因此未来我国危废处理发展空间巨大。

  正是由于前述一系列行业壁垒的存在,市场新进入者进军危废处理领域或现有企业扩张规模提升危废解决能力的途径大多为外延并购方式。例如浙富通过收购申联集团、申能环保介入危废处理领域,形成危废全产业链布局。

  目前已有不少地方国有企业通过收购具有行业资质、技术成熟的危废处理企业进军该领域,或通过战略投资完善产业布局。城投企业在资金实力、资源获取等方面具有非常明显优势,能结合企业未来的发展策略以及所属区域工业危废产能等情况选择是否进入该行业。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中节能咨询有限公司发布危险废物回收处理行业研究报告(精简版),主要围绕双碳背景下的危废处理行业做了精简分析。

  《报告》涵盖危废处理行业政策环境、市场需求、竞争格局、全国重点省市发展状况、有突出贡献的公司经营状况以及在各个细致划分领域的布局与进展、行业发展的新趋势与前景预测、投资机会挖掘等深度内容和全面数据。

  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整理总结了危废处理行业发展历史及产量分析供大家参考:

  固废全产业链一体化正成为行业新风向。201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无废城市”主要指固态废料综合管理与城市建设、管理有机结合,将有效推动固废处置全产业链一体化的进度。

  废物可分为液体废物、固态废料及气体废物。其中,固态废料根据有没有危险性,可进一步划分为危废及不具有危险性的一般固态废料。需要专业化的公司去进行处置,因此出现了专门为危废处置服务的公司。随着危废产量的持续不断的增加,对于危废企业的需求也慢慢变得旺盛。一、危废企业类型目前我国危废处理方式主

  近日,由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共同修订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名录》)正式对外发布。《名录》主要编制人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黄泽春说,本次修订的根本原则、技术程序与前几个版本基本相同,主要差别是修订的工作方法,即把问题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在审议“固态废料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时,其中一个明显问题是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废”)的处理处置及监管存在比较大风险。目前危废处理行业主要存在三大难题。01危废处理存在缺乏全面规划、制度设计缺陷多、监管力量薄弱等问题。危险废物案件问责进展“目前,全国具有

  研究结论行业进入集中度提升的竞争阶段。2019年我国危废处理行业的CR10达到11.5%,同比增长59.7%,实现大幅度增长。在经历过起步、加快速度进行发展阶段后,行业进入集中度提升的竞争阶段。近两三年内市场将迎来危废处置利用能力的集中释放。根据项目投资、审批、建设周期,2015-2017年大批投建的项目,将在2019